109(2)第二階段選課相關注意事宜說明

109(2)第二階段選課相關注意事宜說明:
2/18~2/19 >> 109學年度第2學期復學生、轉學生及研究所新生選課
2/23~3/02 >> 第二階段選課
3/03~3/04 >> 校際選課、隨班附讀
3/05、3/08、3/09 >> 選課更正
備註:
1.如有學分超修(未符合超修資格規定者),學分不足或有選課衝堂情形者,務請於選課期間完成修正。
2.大學部學生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,於此階段選課期間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。
3.大學部四年級(含建築系五年級)學生已修滿通識課程10學分者,於本階段始得加選至多二門通識課程。
4.尚缺畢業學分的大學部延畢學生,可以自行辦理休學 或至少要選1門課(0學分可),沒有選課將依規定勒令休學。
※想要用英檢成績抵免或免修「語實:英文語實」的學生,也算畢業學分不足,必須選課。
※下學期辦理「休學」者,將無法申請暑修。
5.僅剩「畢業門檻」的大學部延畢生,可不須選課。
6.請務必至學生專區確認是否有未繳清之費用,並列印繳費單補繳費用;若有未繳清費用將會影響選課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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